2012南通中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工作要求
1、报考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的考生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2、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师范类、普高类、高职类、中职类的录取批次和设置的各小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
3、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含小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含小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每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其它学校是否服从志愿栏,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所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可在本批次未招满的任何学校或专业中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
4、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对综合考核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要了解市区学校关于推荐生、特长生及相关自主招生录取的办法。
5、凡报国际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被国际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拓宽渠道,确保中招政策宣传到位。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生办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报名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及时完整地向所有考生下发市招生办统一编制的《2012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向考生及时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专业,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
2、认真学习、掌握规程,确保志愿填报指导到位。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加大中招政策宣传的力度,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到位。要重点确保维护考生对师范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知情权,要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动志愿;不得向考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有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责任。
3、把握重点、反复核查,确保志愿信息准确到位。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对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反复核对“考生志愿表”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